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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工全過程中嚴格按照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逐項檢查操作質量,在工程完工後,對施工質量進行評定,並備好質量保證資料,保證交付使用的工程達到設計要求和滿足使用功能。
一、電氣線路敷設
A.一般規定
1.電纜(線)敷設前,做外觀及導通檢查,並用直流500V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其電阻不小於5MΩ;當有特殊規定時,應符合其規定。
2.線路按最短途徑集中敷設,橫平豎直、整齊美觀、不宜交叉。
3.線路不應敷設在易受機械損傷、有腐蝕性介質排放、潮濕以及有強磁場和強靜電場幹擾的區域;必要時采取相應保護或屏蔽措施。
4。當線路周圍溫度超過65℃時,采取隔熱措施;位處有可能引起火災的火源場所時,加防火措施。
5.線路不宜平行敷設在高溫工藝設備、管道的上方和具有腐蝕性液體介質的工藝設備、管道的下方。
6.線路與絕熱的工藝設備,管道絕熱層表麵之間的距離應大於200mm,與其他工藝設備、管道表麵之間的距離應大於150mm。
7.線路的終端接線處以及經過建築物的伸縮縫和沉降逢處,應留有適當的餘度。
8.線路不應有中間接頭,當無法避免時,應在分線箱或接線盒內接線,接頭宜采用壓接;當采用焊接時應用無腐蝕性的焊藥。補償導線宜采用壓接。同軸電纜及高頻電纜應采用專用接頭。
9.敷設路時,不宜在混凝土土梁、柱上鑿安裝孔。
10.線路敷設完畢,應進行校線及編號,並按第一條的規定,測量絕緣電阻。
11.測量線路絕緣時,必須將已連接上的設備及元件斷開。
B.電纜的敷設
1.敷設電纜時的環境溫度不應低於-7℃。
2.敷設電纜時應合理安排,不宜交叉;敷設時應防止電纜之間及電纜與其他硬物體之間的磨擦;固定時,鬆緊應適度。
3.多芯電纜的彎曲半徑,不應小於其外徑的6倍。
4.信號電纜(線)與電力電纜交叉時,宜成直角;當平行敷設時,其相互間的距離應符合設計規定。
5.在同一線槽內的不同信號、不同電壓等級的電纜,應分類布置;對於交流電源線路和連鎖線路,應用隔板與無屏蔽的信號線路隔開敷設。
6.電纜沿支架或在線槽內敷設時應在下列各處固定牢固:
(1)電纜傾斜坡度超過45°或垂直排列時,在每一個支架上。
(2)電纜傾斜坡度不超過45°且水平排列時,在每隔1~2個支架上。
(3)和補償餘度兩側以及保護管兩端的第一、第二兩個支架上。
(4)引入儀表盤(箱)前300~400mm處。
(5)引入接線盒及分線箱前150~300mm處。
7.線槽垂直分層安裝時,電纜應按下列規定順序從上至下排列:
儀表信號線路;
安全連鎖線路;
交流和直流供電線路;
8.明敷設的信號線路與具有強磁場和強電場的電氣設備之間的淨距離,宜大於1.5m;當采用屏蔽電纜或穿金屬保護管以及在線槽內敷設時,宜大於0.8m。
9.電纜在溝道內敷設時,應敷設在支架上或線槽內。當電纜進入建築物後,電纜溝道與建築物間應隔離密封。
C.其他要求
電線穿管前應清掃保護管,穿管時不應損傷導線。
2.信號線路、供電線路、連鎖線路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儀表信號線路,應分別采用各自的保護管。
3.儀表盤(箱)內端子板兩端的線路,均應按施工圖紙編號。
4.每一個接線端子上最多允許接兩根芯線。
5.導線與接線端子板、儀表、電氣設備等連接時,應留有適當餘度。
二、電源設備的安裝
A.供電係統的安裝
1.弱電工程的供電設備應在安裝前檢查設備的外觀和技術性能並符合下列規定:
2.繼電器、接觸器和開關應動作靈活,接觸緊密、無鏽蝕、損壞。
3.緊固件、接線端子應完好無損,且無汙物和鏽蝕。
4.設備的附件齊全,性能符合安裝使用說明書的規定。
B.電源設備的安裝
1.設備的安裝應牢固、整齊、美觀,端子編號、用途標牌及其他標誌,應完整無缺,書寫正確清楚。
2.固定設備時,應使設備受力均勻。
3.儀表箱內安裝的供電設備其裸露帶電體相互間或其他裸露導電體之間的距離應不小於4mm。當無法滿足時,相互間必須可靠絕緣。
4.供電箱安裝在混凝土牆上、柱或基礎上時,宜采有膨脹螺栓固定,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箱體中心距地麵的高度宜為1.3~1.5m;
(2)成排安裝的供電箱,應排列整齊。
5.UPS設備安裝完畢,應檢查其自動切換裝置的可靠性,切換時間及切換電壓值應符合設計規定。
6.穩壓器在使用前應檢查其穩壓特性,電壓波動值應符合安裝使用說明書的規定。
7.整流器在使用前應檢查其輸出電壓,電壓值應符合安裝前使用說明書的規定。
8.供電設備的帶電部分與金屬殼間的絕緣電阻,500V兆歐表測量時,應不小於5MΩ。當安裝使用說明書中有特殊規定時,應符合規定。
9.供電係統送電前,係統內所有電源設備的開關均應處於“繼”的位置,並應檢查熔繼器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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